赵玉娟律师团队

联系我们

姓名:赵玉娟律师团队
手机:13916535699
电话:13918265907
邮箱:1069603747@qq.com
证号:13101200211652113
律所:上海市君澜律师事务所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198号世纪汇广场一座12楼整层(潍坊路路口),地铁2、4、6、9号线7号出口

首页: 律师文集 > 股权纠纷> 正文

股权纠纷

公司增加注册资本,股东股权有变更吗?

来源:上海股权律师   网址:http://www.lawshgq.com/   时间:2022/1/11 16:35:37

  公司设立时,需要制定公司章程,章程应当载明公司注册资本、股东出资额等内容。,股东应按公司章程出资。如果公司可以增加注册资本,股东增资是否意味着股权变更?接下来由小编为您解析这一相关方面问题,如果您还有什么其他问题的话,欢迎到本站相关专业的律师进行专业领域的问题解析。

 

                                             

  一、股东增资是否表示股权变更

  公司增加注册资本,股东认缴新增资本的,表示股东股权变更,公司要向股东出具出资证明书,股东的股权就变更,要办理变更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一条 【出资证明书】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出资证明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公司名称;

  (二)公司成立日期;

  (三)公司注册资本;

  (四)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缴纳的出资额和出资日期;

  (五)出资证明书的编号和核发日期。

  出资证明书由公司盖章。

  第一百七十八条 【公司增资】有限责任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时,股东认缴新增资本的出资,依照本法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缴纳出资的有关规定执行。

  股份有限公司为增加注册资本发行新股时,股东认购新股,依照本法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缴纳股款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公司增资的方式有几种

  增加资本的方式主要有增加票面价值、增加出资、发行新股或者债转股。

  1、增加票面价值

  增加票面价值,是指公司在不改变原有股份总数的情况下增加每股金额。通过这种方式可以达到增加资本的目的。譬如,法定公积金,应分配股利留存,以及股东新缴纳的股款,均可记入每股份中,从而使其票面价值增加。

  2、增加出资

  有限责任公司如果需要增加资本,可以按照原有股东的出资比例增加出资,也可以邀请原有股东以外的其他人出资。如果是原有股东认购出资,可以另外缴纳股款,也可以将资本公积金或者应分配股利留存转换为出资。

  3、发行新股

  股份有限公司增加股份可以采取发行新股的方式。发行新股是指公司为了扩大资本需求而发行新的股份。发行新股份既可以向社会公众募集,也可以由原有股东认购。通常情况下,公司原有股东享有优先认购权。

  4、债转股

  股份有限公司增加股份数额还可以采取将可转换公司债券转换为公司股份的方式。可转换公司债券是一种可以转换为公司股票的债券,如果将该种债券转换成为公司股份,则该负债消灭,公司股本增加。

  案例:

  某贸易公司被核准设立。设立时公司拥有股东三名,分别为茅某、王某以及唐某,其中茅某出资60万元,王某出资30万元,唐某出资10万元,共计注册资本为100万元,于2010年4月9日前均已出资到位。

  公司设立后,股东茅某向某贸易公司转账共计102万元。王某向某贸易公司转账共计51万元,其中21万元的大款进账单上载明用途为“借款”,30万元的现金缴款单上载明款项来源为“股东借款”。唐某分两次向某贸易公司转账共计17万元,但仅在第二次的打款进账单上写了“投资款第三期”。

  关于公司设立后,再次向三名股东融资的款项性质,三人认识存在分歧:股东茅某认为三名股东达成了按原有股权比例增资的口头协议,因为各股东投入的资金数额符合原有股权6:3:1的比例;王某认为系借款,并曾向法院起诉,要求公司返还借款51万元。

  法院支持了王某的诉请,判决某贸易公司返还王某借款51万元;唐某亦曾向法院起诉,要求公司返还借款17万元及利息,但法院认为唐某以借款关系主张还款证据不足,判决驳回了唐某的该项诉讼请求。

  2017年2月8日

  三位股东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由于三位股东意见分歧较大,未通过《关于推进公司增资扩股事宜的议案》。而公司2017年6月至2018年2月期间逐月的资产负债表显示,资本公积一栏的数额经常变动,绝大多数月份里唐某投入的17万元和茅某投入的102万元未同时列入资本公积。

  期间,2018年的1月和2月的资产负债表显示,唐某投入的17万元列入资本公积,而茅某投入的102万元列入其他应付款。

  本案中,唐某认为某贸易公司没有将其17万元款项用于增资扩股,又由于三位股东产生矛盾无法达成相应的增资决议,客观上无法实现增资的目的,故以某贸易公司为被告,以茅某、王某为第三人,向一审法院起诉请求:

  一、某贸易公司返还增资款17万元;

  二、某贸易公司支付相应的增资款利息。

  通过以上分析,我们知道,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注册资本增加,股东认购新增资本后,意味着股东权益发生变化。公司应向股东出具出资证明书,为股东办理股权变更登记。

电话联系

  • 13916535699
  • 13918265907

扫扫有惊喜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