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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债务
公司注销了货款是否可以清算?
来源:上海股权律师 网址:http://www.lawshgq.com/ 时间:2022/3/1 14:21:46
公司的经营发展和管理是有很大的关系的,很多时候公司因为经营管理不善导致破产,那么如果一个公司公司注销了货款是否可以清算?接下来由小编为您解析这一相关方面问题,如果您还有什么其他问题的话,欢迎到本站相关专业的律师进行专业领域的问题解析。
一、公司注销后货款还能收回来吗
需要根据具体情况,看是否清算了。
根据《最高法院关于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六十四条 企业法人解散的,依法清算并注销前,以该企业法人为当事人;未依法清算即被注销的,以该企业法人的股东、发起人或者出资人为当事人。所以货款是可以追要的,主要分情况列谁为被告。
二、公司注销后还可以起诉吗
企业注销登记后,债权人能否进行诉讼?这个问题主要涉及企业注销登记时,如何办理的注销登记,一般而言,企业注销登记后,法人资格终止。不能以该项企业作为被告进行诉讼。但债权人的债权能否得到法律保护呢,主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析:
1、企业注销登记时经过清算的:
企业被注销登记时,清算主体或第三人在工商管理部门承诺企业注销登记后遗留的债权债务由其负责的,债权人可以做出承诺的清算主体或第三人为被告,要求其承担清偿责任。
2、企业未经清算即被注销登记:
第三人在工商管理部门的注销登记中承诺偿债,债权人既可以对清算主体或承诺偿债人择一而诉,要求其承担清偿责任;也可以二者为共同被告要求二者承担共同清偿责任。
另一种情况,被注销登记的企业为债权人的,如有权利义务承受人,可应其申请直接变更其为诉讼主体;无权利义务承受人或权利义务承受人表示不参加诉讼的,终结诉讼。
案例:
2013年年底,贸易公司将李某夫妇的进出口公司告上了法院,要求支付五万多美元的货款。判决生效后,进入了执行程序,因为没有可供执行财产,案件只能依法终结,进出口公司上了失信黑名单,李某也被限制了高消费。
2019年6月,贸易公司发现,李某夫妇在2016年通过股东会决议解散了进出口公司,并成立了清算组,李某和张某都是清算组成员,李某是清算组负责人,2017年3月,进出口公司进行了注销登记。眼见欠债的公司都没了,李某和张某又不愿意赔偿,贸易公司只得向仙居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李某和张某作为股东承担赔偿责任。
仙居法院经审理后认为:
李某和张某作为清算组成员,在明知贸易公司享有债权未获得清偿的情形下,未书面通知贸易公司申报债权,将进出口公司予以注销,导致贸易公司的债权无法获得清偿,应承担赔偿责任。
一审判决:
李某和张某自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就欠付货款一案的民事判决书确定的进出口公司的给付义务承担赔偿责任。李某和张某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维持了一审判决。
从上述我们可以了解到,根据规定对于公司注销后货款是否还能收回来,关键看公司的清算情况是怎样的。对于即将注销的公司是可以依法催回货款的,协商不成可以起诉至法院。如果有什么问题,您可以找相关律师帮忙处理,以上就是相关知识,希望可以帮助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