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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债务
发生企业债务纠纷有诉讼时效吗
来源:上海股权律师 网址:http://www.lawshgq.com/ 时间:2022/5/12 9:24:27
企业债务是企业经营中产生的债务的总和。任何一家企业在经营发展的过程中,都会面临资金短缺需要借款的时候,那么出现企业债务纠纷,有诉讼时效吗?接下来由小编为您解析这一相关方面问题,如果您还有什么其他问题的话,欢迎到本站相关专业的律师进行专业领域的问题解析。
一、企业债务超过诉讼时效还受法律保护吗
1、企业债务超过诉讼时效则不受法律保护了,如果超过了诉讼时效,则义务人可以提出拒绝履行义务的抗辩,除非义务人同意履行,所以权利人应当在诉讼时效内及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百九十二条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义务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抗辩;义务人已经自愿履行的,不得请求返还。
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二、企业债务风险防控措施有哪些
1.首先公司得对自己公司的经营环节进行分析,看公司的盈利的能力,对公司的还款能力进行预估,还有就是要对专门的借款进行专人化管理,长期疏于管理,不利于公司还款能力的估计以及不能及时上报给公司老板公司的负债的相关信息。
2.在借款的合同中不要忽略法律上的相关关键问题,关键地方一定要签订清楚,防止模糊不清的说法,以防万一最后还款时出现了与合同上不一致的地方。
3.公司出现相关的财务危机时,不要以继续合作为重点,暂时的放下还债,不然最后造成无法还款的能力需要通过破产清算还款,以及不能对借款存在的危机问题视而不见。
4.存在大量的负债无法近期还款的同时,不要习惯性的通过贷款来保持平衡,因为这样最终会发现填平这个坑又掉进别的坑里,最后往往损失的更加严重。
案例:
1998年12月8日,经济发展公司在广东资金融通中心中山办事处出具的《债权或债务确认书》上盖章。海德公司、经济发展公司均确认此前广东资金融通中心中山办事处的债权已超过法律规定的二年诉讼时效,1998年12月8日经济发展公司重新确认原债务,诉讼时效应当重新起算。双方的分歧在于重新起算的是仅为二年的普通诉讼时效,还是包括二十年最长时效的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08]11号)第二十二条规定:“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作出同意履行义务的意思表示或者自愿履行义务后,又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进行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上述对诉讼时效已届满的情形作出的规定,不包括诉讼时效中止、中断而不适用最长诉讼时效的情形,故上述规定的“诉讼时效期间”既包括普通诉讼时效,也包括最长诉讼时效。诉讼时效届满后,债务由完全债务转为自然债务,债权人的债权不可以通过诉讼程序获得保护。债务人同意履行义务,重新确认债权债务,放弃了诉讼时效抗辩,使得债务又从自然债务转为完全债务,义务人不能再行使诉讼时效抗辩权拒绝给付。此时, 诉讼时效期间从义务人放弃诉讼时效抗辩权之日起重新起算。如果义务人约定了新的履行期限而未依约履行义务的,则诉讼时效期间从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重新起算。故本案从1998年12月8日重新确认债务时重新起算,海德公司在此期间一直主张权利,并于2016年5月27日提起诉讼,并未超过诉讼时效。
从上述内容可以知道,企业债务超过诉讼时效则不受法律保护了,如果超过了诉讼时效,则义务人可以提出拒绝履行义务的抗辩,除非义务人同意履行,所以权利人应当在诉讼时效内及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如果有什么问题,您可以找相关律师帮忙处理,以上就是相关知识,希望可以帮助大家。